苏建质〔2010〕35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建工局:
我厅在2009年第三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中查实焦春华等4名检测人员存在严重违规检测行为。经研究,决定对焦春华等4人严重违规检测行为予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规事实
1、检测人员焦春华将报告编号为M00810410903617(任务单编号为hn09-04408)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中自动采集的数据由不合格数据修改为合格数据。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25的试块,抗压检测自动采集的数据分别为:197.8、253.3、262.5,修改后的数据分别为:730.9、713.2、688.6。
2、检测人员许亚丽将报告编号为M00810410904037(任务单编号为hn09-04424)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中自动采集的数据进行了修改。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25的试块,抗压检测自动采集的数据分别为:293.2、302.9、278.6,修改后的数据分别为:326.3、345.9、328.0;检测人员许亚丽还存在将合格检测数据修改为不合格数据的情况。任务单编号为hn09-04792的混凝土抗压检测自动采集的数据分别为:435.0、413.5、426.8,修改后的数据为:345.8、326.1、319.5,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35。
3、检测人员许惠琴(上岗证编号为05276)将样品编号为hn09-04403的混凝土抗压检测数据由不合格改为合格(检测报告编号为F01810410903892),出具虚假报告。砂检测原始记录中连续9份(原始记录编号00044-00052)泥含量数据完全一致,试验人员许惠琴(上岗证编号为05276)未做试验,出具虚假报告(报告编号为F01810310900344- F01810310900352)。
4、检测人员张俊荣出具的钢筋焊接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M01310220900295)对应的原始记录无检测数据,且原始记录中的检测日期(09月14日)与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日期(9月21日)不符。
二、处理决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苏建法〔2006〕9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的有关规定,收回焦春华等4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此4人不得再从事检测活动。具体名单如下:
1、焦春华(上岗证号:05215)
2、许亚丽(上岗证号:05218)
3、许惠琴(上岗证号:05276)
4、张俊荣(上岗证号:01946)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抄送: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各省辖市工程质量监站,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