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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市新型墙体材料质量抽检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审核校对:Admin  更新日期:2010-06-03 15:30:41.0  浏览次数:178

常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关于对我市新型墙体材料质量抽检情况的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新型墙材生产企业:

近年来,随着《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墙改政策的贯彻落实,我市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得到迅速发展。通过一系列政策、技改补贴扶持以及我市采取的一些强制性促进措施,新型墙材不但在生产工艺条件上得到了很大提升,有些在我省内还处于领先水平,而且已得到广泛推广使用。但在新型墙材生产、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的现象,以致新型墙材应用效果不理想,墙体材料质量通病依然存在。为进一步促进新型墙材的发展,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常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联合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10325日起对全市在建工程使用的新型墙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了抽样,抽检的样品均委托我市4家有资质的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施工现场共抽取53个样品,涉及在建工程23个,生产企业20家(其中本市有证企业12家,无证企业5家,外市企业3家)。本次抽检墙体材料质量总合格率为57%(本地有证企业所供应的墙体材料合格率75% 5家无证企业的样品合格率16.7%;外市3家加气块企业的样品合格率在50%以下)。从检查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较往年略有好转,大多数参建各方都能重视墙材质量,使用符合国家、地方技术标准的墙材,能按规范要求对进场墙材进行复试,做到复试合格后才使用,杜绝不合格墙材用于工程。但从这次检测结果来看,也有部分工程现场墙材抽检不合格,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墙材养护龄期未达到规范要求。比较明显的有江苏武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的某小区2627号房,规格为A5.0 B07混凝土加砌块(镇江闽乐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实测结果为干密度554kg/m3,强度平均值2.6MP,最小值2.5MP;常州成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某小区三期1011号房及商铺,规格为A5.0 B07蒸压加气砼砌块(江阴天孚新型墙体材料公司生产),实测结果为强度平均值3.9MP,最小值3.0MP;江苏常嘉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某小区1011号房及商铺,规格为MU5.0的普通砼空心砌块(常州市万凝新型建材厂),实测结为强度平均值1.4MP,最小值1.1MP

二、存在的问题

从现场检查情况分析来看,造成施工现场墙体材料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施工单位在材料进场复试时未严格按照规定见证取样,把关不严。个别施工单位为赶工期,在明知墙材龄期不到的情况下,依然上墙使用,给工程质量造成了一定的隐患。二是一些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原材料进库前未按要求严格检验,导致配料时骨料粒径配比不合理;混合料搅拌不均匀,水灰比、灰沙比不能根据原材料的变动及时调整;未严格按规定进行人工养护,养护时间、压力等参数没掌握好;产品的出厂环节把关不严,龄期不达标的产品就出厂;企业质量意识不强,管理不规范,未将工艺技术规程落实到生产中等。

三、处理意见

针对以上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测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不得用于工程。因此,对这次检测不合格墙材,各质量监督机构都要求对未使用的不合格墙材一律清除出施工现场;对不合格墙材已经用于工程的,由设计单位拿出书面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在监理见证下根据设计单位的书面意见进行处理,形成书面记录,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同时,各生产企业务必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一周内报墙改办及新墙材协会,整改到位通知墙改办审查。墙改办将视整改情况来决定是否对其进行上网通报。对此次抽查到不合格墙材的企业,墙改办将其作为不良记录,登记备案。对多次抽查均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各种政策优惠、技改补贴,吊销新墙材产品认定证书,并向社会告知,该产品不得再进入建筑市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尤其是监理单位须切实履行监理职责,严格原材料报验程序,认真核查质保资料并做好墙材取样送检的见证工作,对原材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检测报告真实反映现场原材质量。现场如发现有关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好职责的,质量监督机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高度重视墙体材料的产品质量。本着对工程质量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生产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为我国节约能源,保护耕地作出应有的贡献。

     

 

                            

                             常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OO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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