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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培训通知
各有关单位: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已于2010年5月14日发布,7月1日在全省实施。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新规程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已取得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专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
2、未取得岗位证书的人员,经所在单位申请,可参加报名培训。随后参加考试,合格后发放证书。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建造师、质量检查员、施工员等;监理单位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应具有中专(含专业)以上学历或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86622389 联系人:闵锋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采用分期培训形式,培训班于7月6日开班,具体分班情况另行通知,每期培训时间半天。
培训地点:常州锦江国际大酒店二楼锦江厅。
三、培训内容: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10
七、其他:
1、参加分户验收专业人员上岗证考试的,考试费用及时间另行通知。
2、培训教材自带。
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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