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后台管理 | 怎样去质监站?
首页
质监站简介
法律法规
公告栏
最新文件
光荣榜
信息动态
下载中心
工作指南
今天是:
您是第位来访者
今日天气:21℃~27℃ 上午:阴转多云 下午:小雨 明日天气:多云 上午:17℃~29℃ 下午:晴转多云
 子栏目导航
你当前的位置:最新文件 > 关于开展第十七批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七批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审核校对:Admin  更新日期:2010-07-14 10:52:46.0  浏览次数:76

关于开展第十七批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建质安〔2010〕305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广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发挥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促进江苏建筑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七批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09年7月1日后新开工、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用了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六项以上、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3)”两项以上,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

      (2)应用了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或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3)”某一项(子项)新技术,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且水平达到国内领先。

      3、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程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

      4、三年内完成申报全部新技术内容。

      二、申报及批准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

      2、省内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主管部门初审,省外工程由厅驻外办事处或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主管部门、厅驻外办事处等,应按文件要求认真审查申报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附件2)。

      3、我厅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各地、各部门申报的示范工程目标项目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将发文公布,同时在江苏建筑业网上发布。

      三、其它

      1、申报截止日期:2010年8月10日

      2、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王群依,025-51868639、51868644(传真),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1513室,邮编:210036。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附件: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
附件:第十七批江苏省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汇总表

Copyright©2008 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All Rights Reseved 
联系地址:常州市竹林北路20号  联系电话:0519-86622389  邮编:213017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05046760号
建议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
325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