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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定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适用范围的通知
文章来源: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审核校对:Admin  更新日期:2010-07-22 17:46:50.0  浏览次数:173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科[2010]78号

 

 

 

关于规定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适用范围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筑工程质量,确保建筑结构安全,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和工程实践经验,针对采用离心成型的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环形截面桩(简称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适用范围作以下两条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不应用作抗拔桩,在承受较大水平荷载作用或可能出现拉应力的桩基中应慎用;

 

     二、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选用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尚应满足我省现行有关规程、图集的要求,切实做到确保安全、合理使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O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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